1、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吗?后,将不利于您保护自己的权利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关键是你不能证明合同是补充签署的。“公司应签订劳动合同”。自雇佣之日起至补充签署之日止扣除一个月后,您应根据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拒绝签订合同”,可根据《劳动实施条例》的规定书面通知自己:“XX天前到人力资源部,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交给我并由我签字接收)
3。如果此人将来“就此事要求双倍工资”,我不必在签署和接收日期后支付双倍工资。一般来说,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不会签订合同(因为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也不会在补充签订前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因为人们是合理的,不会支付双倍劳动)
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婪的人不恶意签订合同,等待领取双倍工资。劳动关系按第二条、第三条处理后终止。签订补充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和“补充合同”是雇主的责任。即使补充了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员工仍应获得两倍的工资
: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雇佣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薪的起始时间为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双薪”和“补充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不按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无论劳动合同是否签订,都没有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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