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职务与职级并行之后,可以不用当领导就可以直接享受领导的相关待遇,但是从晋升的角度来讲,即便是已经拥有了职级,还是要积极主动争取重要的工作岗位,因为在重要的岗位无论是提拔还是再次晋升,机会都更多一些,概率也会更大一些。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局里副局长和科室主任都是二级主任科员,那么下次晋升一级主任科员的时候,如果各方面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肯定副局长更有优先权,因为副局长的岗位更加重要,这也符合组织的提拔交流程序。
职级并行细则出台范围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人社部、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
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八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九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十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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