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可以解除竞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劳动者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请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三个月的经济补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违反公司制度;
3、给公司带来损害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又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自己工作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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