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短期的建筑工程项目,因为用时较短,所以人手不够时,包工头可能会雇佣临时工帮忙。但是,工程进行时临时工不小心受伤,因为是包工头雇佣的人,并且可能涉及发包人,为避免被推卸责任,所以临时工主张赔偿时,要先确定赔偿责任人。
临时工工作时受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责任人:
1、包工头具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该承担临时工受伤赔偿责任。
因为双方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劳务关系,所以临时工工作中受伤,包工头有绝对的责任。
不过,对于劳务关系,临时工受伤的,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而不是工伤赔偿。
2、包工头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情况的,发包人跟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包人确定承包人时,要审查对方相应的资质,如果包工头不具备相应资质,并且发包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情况的,那么临时工干活受伤,发包人具有过错。
所以,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应该跟包工头一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临时工可以找其任何一方主张赔偿。
如果包工头或者发包人明确拒绝赔偿,或者怠于履行赔偿义务的,权益遭到损害的临时工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并且,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难以解决的,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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