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五旬的老王是集美后溪镇东宅村人。老王说,2010年年底,后溪的一家保洁公司要招聘员工,她和同村的近十名村民一同前往报名。
公司没和我们签劳动合同,大家都属于临时工。老王说,但文化程度不高的大家纷纷表示没关系,找个工作不容易,就没计较那么多了。
没想到五一前,公司负责人梁先生通知说,由于公司另请了清洁工,让我们明天不用再来上班了。老王说,大家听后像炸开了锅。
公司:上岗需再培训
老王忿忿地说:梁先生竟说我们年纪太大才被炒鱿鱼,见大家意见大又改口说不是辞退,而是让大家去岛内培训3天,最终留下合格者。
老王等人对梁先生的回答很不满意:进公司时大家已经参加过培训,工作证的有效期是到2011年12月5日,有效期还没到,公司为何要进行二次培训?老王向导报记者出示了工作证。我们这把年纪没办法天天岛内外两地跑,而且到时合格与否全由公司说了算,公司的真正目的是想变相辞退大家,从而规避赔偿金!老王怀疑道。
梁先生否认了变相辞退清洁工一说。之前领导来视察,要求公司对卫生环境等限期整改,公司才要求对清洁工培训3天,不合格的人就要被辞退。梁先生说。
就此,记者联系到集美区劳动局。据工作人员介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明示并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若过了试用期,未能提前一个月通知便辞退员工,需赔偿一个月代通知金,并给予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目前,老王等人已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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