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离职没有经济补偿。员工提前30天主动提出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只有在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不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等才支付补偿。
一、员工自愿离职补偿标准是什么
员工自愿离职没有经济补偿。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主动离职的员工能拿到失业金吗
主动离职的员工是不能拿到失业金的。缴纳失业保险后,并不意味着离职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员工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之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被单位解雇、被迫辞职等。自己主动辞职的,按规定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主动离职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主动离职不给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其支付工资;经劳动局通知后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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