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的值班和加班没有任何的加班费。但是,对于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国家公务员,单位应该给予其相应的补休。事实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待遇,在某些方面并不如普通的基层劳动者,比如普通的劳动者在年尾可能都会有年终奖,但是,国家公务员却不一定会有年终奖。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应积极的进行调休,如未达到以上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办理。合法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相关的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接受相应的处罚进行办理。
劳动法规定孕妇工作时间是多久
目前没有对孕妇工作的时间有具体的规定,具体如下:
1、孕妇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加班和上夜班;
2、孕妇之前从事的是第三级体力劳动的,怀孕之后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做这一类工作;
3、孕妇怀孕之后不适应怀孕之前的工作种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医院证明,申请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
一、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计算如下:
1、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发放其本人的基本工资,除此之外还有生育津贴,应当按上一年度职工的工资月标准来支付;
2、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3、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4、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4、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
总之,我国相关法律目前没有对孕妇工作的时间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规定了孕妇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加班和上夜班,同时孕妇不得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孕妇怀孕之后不适应怀孕之前的工作种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医院证明,申请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同时,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发放其本人的基本工资,除此之外还有生育津贴,应当按上一年度职工的工资月标准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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