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经常拖欠工资,我能离职吗
时间:2023-05-31 19:42:32 4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拖欠工资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无需提前三十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经批准,可以立即离职。而且,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年工作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原因外,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超过法定期限的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可归纳为三类:第一类,如果申请人是员工,请提交以下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事实和理由,(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三)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签署并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的,应当提供《执业律师证书》复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非收费代理协议以及代理人与委托人关系的法律信息;(4)被申请人的工商登记信息;(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厂牌、工作证、工资表(表)、入户登记表、押金收据、,被处罚证明、被开除、解聘、解聘或终止的通知或证明。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经审核后交回正本;(6)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如属第二类和集体争议,请提交以下材料:除第一(1)至(6)类外,申请人应当推荐3名或者5名职工代表,提交职工代表名单和全体职工签名;发生拖欠工资集体纠纷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职工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对于第三类,如果申请人是雇主,请提交以下材料:(1)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同第一类第(6)项的要求);(3)营业执照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委托书;(六)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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