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分类一般是根据争议的内容进行划分,包括: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一、工资返还属于劳动争议吗
工资返还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哪些
单位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规定为: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3、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是指因劳务派遣合同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
三、劳动仲裁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解除劳动关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以下争议为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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