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向下列调解组织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成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企业劳动争议、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管理方由企业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指定。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一般设在企业工会。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应当是公正廉洁、接触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
相关知识:
仲裁庭在开庭前进行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委托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能力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调解。
自当事人同意之日起10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开庭审理。仲裁庭审理争议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参加调解。通过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作出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一方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撤回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就仲裁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可以先就该部分出具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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