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生育假期,即产假,一般是98天。并且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也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一、流产单位有多少天假意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哺乳期女职工上班可享受什么待遇
第一,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第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第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四,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三、女职工生育期有哪些保护
女职工生育期的保护: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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