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员工因为原因请假,管理原来的使用者,从事使用者安排的工作时间,职场被自己安排的个人时间和场所取代了。该期间和场所因不受用人单位约束和管理,故如果发生意外伤害,原则上并不属于工伤,不应享有工伤待遇。但是,实际上也有例外的情况。在这里律师强调的是,假期中发生的事故并非绝对不是工伤。在这里,律师列举了两种常见情况。1、假期中,员工因工作需要回到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即使这种行为不接受使用者的者的命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也必须被认定为工作上的事故2、另一种常见情况下,员工在假期结束或休假期满之前的工作中,受到本人以外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的伤害。因此,我们知道是否属于工伤事故,不能简单地排除休假期间的理由。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具体条件规定。
上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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