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如果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脱岗是不能算为工伤的。而脱岗是指在工作期间脱离岗位两个小时以上,或者是在正常的工作期间没有来上班,这种算是脱岗。而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此类的意外是可以当做工伤,要求公司赔偿的。
一、我国关于过劳死的规定
我国关于过劳死的规定还是一片空白。只在有关文件中体现了对过劳死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精神。首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如果把48小时的这个时间限制放宽,则将过劳死认定为工伤就成为可能。其次,1965年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65)险字第760号文件规定:职工在正常的工作中,确因患病而造成死亡的,原则上应按非因工伤死亡处理。但是对于个别特殊情况,例如由于加班加点突击任务(包括开会)而突然发生急病死亡,,可以当做个别特殊问题,予以照顾,比照因工死亡待遇处理;1996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以比照工伤处理的复函》所体现的精神,过劳死也应当按照工伤死亡来处理。因而劳动者过劳死可以比照自1996年10月1日起试行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第四款有关工伤死亡的规定来处理。而《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这就为过劳死认定为工伤创造了法律上的依据,因为只要能够证明劳动者是由于工作过度紧张造成的突发疾病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保险的待遇。
但遗憾的是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已经取代了上述《办法》,而新《条例》并没有关于过劳死法律问题的规定,有的只是前述的48小时的视为工伤的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法律的一大空白,并且是不应当被忽视的空白。
二、工作期间脑梗算工伤吗
工作时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不能一概而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如果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公司有责任救治;但是若是自身原因导致的,只是正常的突发疾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除非是患职业病,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三、在公司生病算不算工伤
在公司生病不一定算是工伤,但只要能够证明是因为工作的关系才生病,也就是这次生病与工作内容有直接的关系就算是工伤,但是如果毫无关系而单纯只是因为员工个人的缘故才生病的话就不能算是工伤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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