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I.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I)不同的签订主体。集体合同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二)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事先协商,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本人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三)不同的生效条件。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效力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本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成为本单位的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岗位,遵守本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时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福利。如何订立集体合同(一)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三)将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提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四)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由此可见,审批程序的实施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集体合同生效后,一般具有约束力,即使是新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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