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的结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评估和评估,并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合同的决定。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什么时候发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新录用劳动者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也可以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给你。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但是如果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则该约定因违法而无效。此时,劳动者的工资应按照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合同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采用暴力的手段强迫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按照规定,立即解除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我国实行的是每天8小时工作日,每周工作不能超过40小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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