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别规定
时间:2023-06-14 22:24:29 1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别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同时,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女职工的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劳动法对雇用未成年工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对雇用未成年工的规定:《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三、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指多少岁?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又称“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根据未成年工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及身体状况,为保证其身心健康,对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未成年工所采取的各项安全和卫生的保护措施。主要内容有:

(一)就业年龄的限制,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我国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是一般行业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

(二)工作时间的保护,一般情况下,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禁止安排他们做夜班及加班加点工作;

(三)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对未成年工身体健康特别有害的工作;

(四)组织指导未成年工的业余文化、技术学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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