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不能得到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正常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员工违反了竞业禁止条款,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在保密义务方面,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或自行开业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从事类似业务不得超过两年
如何区分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是竞业禁止条款由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所有权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负责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即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一段时间内,雇员不得在生产类似产品、经营类似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雇主工作,也不得生产类似产品或经营与原单位竞争的类似业务,根据法律或协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雇员不得兼职或与生产类似产品或经营类似业务的其他雇主建立竞争关系,也不得生产与原单位竞争的类似产品或经营类似业务
虽然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与竞业限制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本质上仍有很大的不同
1。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只要是董事或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后者是一项约定义务,仅以协议为基础。如果事先没有达成协议,则对选择工作没有限制。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经理和部门经理,普通员工不需要承担义务;后者是指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可以成为竞业禁止的对象,包括董事、经理和部门经理。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前者是在董事和经理任职期间,后者是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几次。不同的责任形式:前者是侵权责任,后者可能是违约责任,或者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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