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并签发《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
3、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
4、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
5、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6、申请单位凭《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向窗口领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7、用地单位凭《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流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申请流程如下:
1、申办用地选址
建设单位持项目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申请规划选址;如建设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
需提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市规划局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申办用地预审
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用地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需审批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开审批的,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和项目建议书
;
3、申办立项和环评批文
经预审同意用地选址的,建设单位向发改委申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
4、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设计要点。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规划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申办用地手续。
全文8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