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是需要当事人的申请、受理审查、地价评估、方案审批等流程。土地证是可以过户的,是需要政府的审批,同时在转让之前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
一、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
划拨土地土地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
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
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集体确定应缴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6.公开交易。
7.签订转让合同。
8.办理出让手续。
二、划拨土地土地证过户可以吗
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划拨土地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划拨土地过户需要缴纳费用包括了土地出让金,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印花税等税费。土地出让金,依据住房性质缴纳不同的数额: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片区当年基准地价乘10%乘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乘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乘土地使用权面积。住宅用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当年基准地价乘40%乘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乘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乘使用土地面积。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土地收益的缴纳和处理的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办理。\n(一)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项目的;\n(二)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n(三)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n(四)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n(五)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n(六)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n(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土地收益或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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