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划拨与出让费用在转让后是否会改变土地用途的性质来决定出让费用,从而进行缴纳。土地划拨手续办理流程是申请、受理和审查、地价评估、方案报批、公开交易等等。
一、土地划拨与出让费用
土地划拨与出让费用如下:
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二、土地划拨手续办理流程
划拨土地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拔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
2.受理和审查: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
3.地价评估:市场价格和划拔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集体确定应缴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6.公开交易:取得《划拔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7.签订转让合同。
8.办理出让手续。
三、土地划拨的特征
土地划拨的特征如下:
1.土地划拨具有公益目的
只有为了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才会进行土地划拨。
2.土地划拨具有无偿性
政府批准产生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者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
3.土地划拨具有无期限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土地划拨是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n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