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要求补充。如不补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也可因减薪而终止,并可要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减少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生育、哺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丧偶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雇佣)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产假、母乳喂养等。但是,除非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雇佣)合同或服务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1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怀孕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怀孕(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第5、6、7条)。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夜班
女员工的劳动保护
1。孕妇有权不降低工资
在中国,男女同工同酬,其基本工资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不得降低。(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全职母亲重返工作场所的成本分析。禁止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铅、贡品、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禁止在制药作业中生产抗癌药物和己烯雌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过量作业、人工土石方作业、强体力作业、全身振动大的作业、经常弯腰、蹲下、攀爬、高空作业等,《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劳安字[1990]2号)
3。关于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工作。如果怀孕女工不能胜任原工作,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减少工作量或安排其他工作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在工作时间内适当减少工作
孕妇分娩时应进行产前检查计入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处理,不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对于生产一线的女工,应相应减少生产配额,以确保产前检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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