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成没成立业委会,与你公开公共收益没有多大关系,每个业主都有权利知晓小区的公共收益收支和广告收支。因为楼盘的权力权、收益权、处分权在于业主,而不在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不过是利用全体业主的公共建筑物、场地场所、设备设施、空间来进行经营而已,这个钱本身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过在经营这些公共收益的时候,可以考虑到去除经营成本,然后公示收入和开支,最后剩余剩多少。物业公司竞争非常激烈,如果早一点公示,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增加了业主的信任感,第二,给自己的物业服务合同增加了砝码,不要等到业主开始闹了才公示,那个时候也许很晚了,距离物业公司退场也许不远了,所以强烈建议你珍惜现在的物业管理权,赶紧公示,给全体业主一个交代,让大家对你们物业公司称道、点赞,这也是以后物业公司生存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小区内电梯广告收益归业主所有你知道吗
小区电梯内被物业公司租给广告公司使用,获得的租金收益应该由谁所有?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内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范围,物业公司将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的经营与收益,应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分配。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收益归谁?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共有部分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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