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则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加班超时多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加班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仍然依法支付加班费,那劳动者只有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迫使用人单位不安排过多的加班。如果不给加班费,则可以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提前30天通知,结算所有工资,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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