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禁忌调岗可不可以降薪,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法律没有做具体的规定。职业禁忌是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一、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不得裁减职务
对于经济性可以裁减的人员,法律虽然已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以下人员不得裁减:(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劳动关系后还能否追索工伤?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若工伤发生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职工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追索认定工伤赔偿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三、应该如何鉴定职业病
鉴定职业病的程序为:
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2、审核,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
3、组织鉴定,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
4、鉴定书,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
5、异议处理,30天内可重新申请鉴定。
职业病的构成要件如下: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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