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用人单位被判赔偿
时间:2023-04-25 11:31:00 1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2010年7月,孟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某电脑销售公司工作。双方鉴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孟某任电脑销售公司销售部经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届满后,月工资3500元。电脑销售公司2011年2月1日至6月,公司不再向孟某支付工资,孟某被迫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当地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因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孟某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向其支付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6月18日的工资2万余元及赔偿金3000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4200元,并赔偿损失4200元。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司辩称,孟某在2011年2月1日至6月期间擅自离职,但公司并未向法院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孟某自2011年2月1日后一直未到公司上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电脑销售公司主张孟某在2011年2月1日后就未到公司上班,但未向法院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故认可孟某一直工作至2011年6月18日。孟某以公司未按时向其支付2011年2月至6月18日期间的工资为由提出辞职,符合《劳动法》有关用人单位延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电脑销售公司支付拖欠原告孟某工资2万余元及各项经济补偿8825元。(李积国张慧)

全文5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工资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新时间:2024-01-23 15:00:11
查看工资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资 最新知识
针对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用人单位被判赔偿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用人单位被判赔偿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