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契约乃具有严格规范性的合约,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应。此契约所涵盖之标的物为正在建设中的房产,其本质上属于买卖合同范畴内。
然而,商品房预售契约相较于常规买卖合同仍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预售契约并非预约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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