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在进行网络签约操作时,务必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进行网络签约之前,务必仔细审阅发展商是否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旦开发商拥有了此许可证,其便通常已经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这对于您购买的房屋能否顺利办理房产证至关重要。
其次,在进行网络签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根据该文本中的各项条款逐一认真填写,切勿疏忽大意。
再次,在进行网络签约时,务必要关注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平衡。
最后,关于面积确认和面积差异处理问题。若您选择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那么应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规定面积出现误差时的具体处理方法。
此外,在进行网络签约时,还需特别留意交房日期是否明确。由于资金不足导致延期交房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常常会玩弄文字游戏,例如仅注明竣工日期,而未明确约定交付使用日期;或者使用诸如“水电气安装完毕、质量验收合格之后、小区配套设施完善之后”等含糊不清的表述。针对此类情况,购房者在签署网络签约合同时,务必将交房日期清晰无误地设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明确规定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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