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二个以上主刑。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刑法中主刑的种类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主刑有五种,分别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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