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由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
2、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申请的,应同时提交近亲属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属个人申请的应提交个人书写的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书中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伤害经过、受伤部位、伤害程度等)
二、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1、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等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
(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
(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其他各类非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本组织的全体人员。
2、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和“人员”是指“国家不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和“该单位的全体职工”。从争议内容上看包括: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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