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之后需要再开病假单吗
工伤认定下来是人社局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确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专性质,并不是确定当属事人工伤可以停工治疗休养多次时间。当事人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机构病假条,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有争议的以及满一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认定工伤的流程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三、认定工伤的材料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表、工作证、工卡、同事的证明等),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首诊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交通事故要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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