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爆发以来,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就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问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涉及疫情防控期间休息休假、治疗隔离、工资支付等问题。
企业要求职工在家隔离的,是否要支付工资呢?
根据相关规定,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或疑似病人在确诊未患新冠肺炎后,或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自疫情发生地返回工作所在地的人员以及其他疫情相关人员集中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凭相关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返岗,但企业认为职工仍要在家隔离,并要求职工推迟返岗的,由于是企业原因造成职工未能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按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待遇。
如果企业要求职工推迟返岗又不支付工资待遇超过合理期限(通常为30日),职工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发生劳动纠纷如何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三、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四、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的有关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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