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没签合同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由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继续工作却没有续订合同。双方实际履行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但缺乏书面合同这一形式。
由于我国劳动用工的流动性很大,导致相当多的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当劳动者的权利被侵害时,劳动者要怎样维权呢,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是在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没有合同,但可以以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如工资卡、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单位出入证等,在没有书面证据时,也可以由其他劳动者证言来证明。因此,劳动者要保护自身权益不被侵害,首先要尽可能的保留自己在单位工作过的记录,如名片、签订的合同等。这样才不会在权利被侵害时,因没有证据而蒙受损失。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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