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
时间:2023-02-18 10:00:29 45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

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断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4、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一、主张加班费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主张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则为四年。

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其权利即发生效力减损的制度。作为权利行使尤其是救济权行使期间的一种,时效既与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密切相关,又与当事人通过相应的程序救济其权益密不可分。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获取劳动报酬权是劳动权益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益,考虑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弱势地位,法律对于拖欠劳动报酬争议设置了特别仲裁时效,对于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二、监控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录音属于电子数据可以做为证据,作为证据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要具有合法性,这些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在非私人场所,合法取得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三、录音录像证据的合法性

录音证据有一定的合法性。

第一,证据具有关联系。必须完整反映案件相关的内容。如果是债权债务纠纷,那么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

第二,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即: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三,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

第七,经公证的录音,证据的证明力更大一些。公证的作用是加强事实,加强证明力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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