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离职的经济补偿金一直不发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一、主动离职就没有补偿金吗
劳动者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自愿辞职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但被迫辞职的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全文6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