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解释
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解释如下:
1.《劳动法》中关于拖欠工资的规定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意思就是,工资的给付应该按照签订的合同,每个月按时,并且数额要足够的给付工资,没有正当理由不可以克扣员工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二、拖欠工资是民事违法行为吗
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属于民事违法行为,而是属于劳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果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达到较大的,是属于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拖欠工资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拖欠工资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为: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单位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具体的金额由劳动行政部门确定。
全文6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