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对于试用期的员工辞职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递交手签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即可。
一、流程是什么
(一)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
(二)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
(三)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
(四)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
(五)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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