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工伤认定时间的标准主要是指在下班回家途中,其中“家”包括个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用人单位安排的宿舍,如果在返回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住所地途中发生意外,也属于下班工伤认定范围。除了上述法定情况外,还包括一些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内的下班途中,只要属于合理的,都可以认定为下班途中工伤。
上下班工伤认定申请条件是什么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还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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