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局管拖欠工资。被拖欠工资的解决办法是: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并且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拖欠工资怎么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市劳动保障局公布外劳力就业的规定
文件依据:沪劳保就发(2004)33号
一、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审批取消后,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
二、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三、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与综合保险登记手续一并办理。
四、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劳动保障
2005年1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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