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维护劳动者其合法权益而提供的多种司法救济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司法解释的规定,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工资报酬。对该项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为劳动者提供多种救济权益的渠道。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职工应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但是举报、投诉人必须据实提供被举报、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具体情况等内容。或者职工也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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