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17日早上三读通过香港首份《最低工资条例草案》。若各方面都按照时间表进行,2011年上半年可全面落实最低工资。
据中新社7月17日报道,香港特区立法会17日早上三读通过香港首份《最低工资条例草案》。
立法会当天以45票赞成、1票反对,三读通过《最低工资条例草案》。由于16日为立法会2009至2010年度最后一天会期,因此立法会通宵审议表决草案。
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最迟在8月底,向行政长官提交首个最低工资水平建议,特首会同行政会议通过后,配合法例最快可望于明年初正式实施。
香港《最低工资条例草案》以现行劳工法例为基础,与现行劳工法例目标一致,重点是订定以时薪计算的工资下限。当局希望建立一套恰当的最低工资制度,确保工资不会过低,为基层劳工提供工资保障;但同时亦要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确保不会过度影响劳工市场的灵活性,并维持香港的整体经济发展和竞争力。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表示,这是改善劳工权益的重要里程碑,是大家集体努力得来的成果。
张建宗7月17日早上向传媒表示,现在只是踏出重要的第1步,仍有许多跟进工作;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8月底前,就工资建议水平提交建议。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在暑假完结后会开始跟进工作;当局会在立法会复会后约11月,把附属法例引入立法会。
如各方面都按照时间表进行,他相信,2011年上半年可全面落实最低工资。
张建宗表示,会在残疾人士方面的特别安排、细节、落实具体的运作情况,展开工作,并会透过劳工处的3方小组,与业界商讨行业的指引,特别是个别行业如饮食、零售、旅游、地产。
被问及会否忧虑出现裁员潮时,他说,在落实的过程中,如果有雇员受到影响,当局会想办法帮助他们,例如再培训或社会保障。
不过,他指出,最低工资推行初期的影响应该不会太大,根据外国经验,两年左右开始看到真正的影响;当局会密切监察实施落实后的整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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