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土地转让效力
进行土地转让时,土地使用权的效力以登记为准,如果办理转移登记,行使未签订转让合同,不影响土地转让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土地转让要办理那些手续
1、你们交易双方提出申请。你要去申请办理转让手续,还应该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注意,必须要带齐资料。要是不知道需要携带哪些资料的话,那么建议你可以及时找个专业律师问问下。
2、等待机关经办人审查。在申请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办人会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是说没有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且没有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情况的就会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你们双方。
3、有关机关会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是会跟你提供的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4、进行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5、填写转让审批表。
6、审批。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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