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交一系列原件和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协议公证书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等。赠与过户手续费用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要增加公证费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契税的征收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都一样。
根据规定,在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注:过户时以行政机关的具体要求为准。赠与过户手续有:1、费用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增加公证费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契税的征收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都一样。
房屋赠与过户所需材料
房屋赠与过户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的赠与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双方签字或盖章的相应文件;
2. 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证明;
3. 房屋过户所需的税费缴纳凭证,如契税发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
4. 房屋过户所需的房屋评估报告或房屋价值证明;
5. 房屋过户所需的房屋交接单,以及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名或盖章的相应文件;
6. 房屋过户所需的房屋钥匙。
以上材料是房屋赠与过户所必需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当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房屋过户前将这些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办理手续。否则,可能会面临过户失败、罚款等法律风险。
赠与房屋过户所需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过户所需的税费缴纳凭证、房屋评估报告或房屋价值证明、房屋交接单和房屋钥匙等。为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房屋过户前提交审核和办理手续,否则可能会面临过户失败、罚款等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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