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签定转让合同合法吗?
时间:2023-06-21 22:03:51 1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双方签订土地转让合同,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合法的行为,我国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有明确的规定,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该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一、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清退工作方案》要求,将不符合规划、违法建设、存在生态安全隐患、低效粗放利用等情形的现状建设用地拆除并复绿。全市建设用地清退总规模不低于30平方公里。

省政府在文件中明确指出,广州市应及时调整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行政区域范围(这说明广州将有部分区域不限购了);省内各城市去库存周期要控制在16个月以内,并详细制定了省内各城市相应的去库存硬指标。毫无疑问的是,深圳去库存指标为0。

另外,实施长达10年之久的70/90政策在该文件中正式取消。文件声明: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进一步发挥市配置资源作用。对商品住房项目停止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5%—12%之间自行确定合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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