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信托业协会与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2008中国公益信托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信托业协会秘书长陈玉鹏、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代表以及信托业的专家学者参与了会议。来自信托公司的代表们不约而同地将发展公益信托事业的困难点集中到了三个方面。一是信托公司的收费问题。中信信托代表坦诚地说:“现在还在摸索阶段,但这是特殊时期下的特殊安排,公益性信托若想得到长期发展,交易参与主体不能不收费。”百瑞信托代表也认为,公益信托要长久发展,一定要收费。二是捐赠主体的税收优惠。曾经推出过公益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代表都表示,税收问题是他们在运作信托计划中的一大难题。三是捐赠资金的后续管理问题。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代表田耀山介绍,目前捐赠资金的后续管理很缺失,按照国际惯例应该是找专业机构进行管理,但是国内还没有类似机构,信托公司只好亲历亲为,但未来必须有合适的运作模式。根据《信托法》的要求,在该类信托中,捐赠资金的后期管理涉及受托人的职责。中信信托即表示,该信托通过严格挑选公益基金会、监督公益基金会等方式来解决了资金后续管理的问题。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银监会办公厅于6月4日向各银监局颁布了《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从业务监管角度为信托公司从事公益信托明确了方式及操作细则。在这一文件的指导下,众多信托公司纷纷开展公益信托项目,但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宪明博士认为,这些信托计划都还没有体现信托特色,即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只能说是半公益性质的信托计划,还不能完全称之为公益信托。关于税收优惠的问题,目前还无法一步解决,但可以借鉴公益基金机构与信托公司共同作为受托人的模式。此外,关于公益信托的有关开展细则应该尽快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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