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确的注销登记单位的概况;注明清算小组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注明清算组织的清理财产、清算组织的债权债务等;注明清算组织确定清算基准日组织账面资产负债情况;注明清算审计内容;清算组织债券组成和债权人情况;清算组织是否存在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等。
公益信托终止受托人该如何做出清算报告
公益信托终止的,受托人作出的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应当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
相关知识点
第七十二条公益信托终止,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
第七十三条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的,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十四条本法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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