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强制性规定吗?法律对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强制性规定。劳资双方协商可以签订任何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则试用期协议应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是不同的。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该条还规定,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中还规定了试用期。如果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不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是在雇佣之日建立的,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将合同文本保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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