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主要讲述的是职工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包括在培训服务期限内违反约定、在竞业限制协议中违反约定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中违反约定。这些情况都涉及到职工违反了一些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以下情况下,职工需要支付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限内,若违反与用人单位的约定,则需支付违约金;
2.在竞业限制协议中,若违反与用人单位的约定,则需支付违约金;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中。
竞 业 限 制 违 约 需 支 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禁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一般按保密协议中约定的金额支付违约金。
以上是关于职工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的说明。在培训服务期限内、竞业限制协议中以及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中,若违反与用人单位的约定,则需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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