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代表机构,具有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和决议、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意见和建议、监督管理规约实施等职责。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无权要求查另一方的账。
业主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等。
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是合同关系,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并不是隶属关系,一方无权要求查另一方的账。
【 业 主 委 员 会 职 责 】 能 否 查 物 业 公 司 账 目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具有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职责。因此,业主委员会可以查物业公司的账目。同时,《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业主委员会具有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职责,可以查物业公司的账目,并向业主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重要组织机构,具有多项职责,包括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等。同时,《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业主委员会具有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职责,可以查物业公司的账目,并向业主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七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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