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由谁支付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由职工所在的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工资不发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工伤工资支付协议书;
2.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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