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工资数额主张
时间:2023-03-11 14:10:07 3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就业,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一、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一般有三个规定,具体如下: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二、工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的百分之多少

试用期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式工资相比,不得低于其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单位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去支付。

三、职工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算

被公司辞退工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即可。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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